基層醫療政策
Thursday, March 24, 2016
本會政策:協助各地診所協會之設立
本會
(
診所協會全國聯合會
)
協助辦理各地診所協會之設立
診所協會屬於社會團體,其申請流程,其實最重要的只有
三個:
1.
找到
30
個創始會員
2.
跑完三次籌備會議
3.
完美的開完第一次會員大會
並確實選出第一任理事長
。
在此將
「萬事起頭難」
的部份截圖如下,有意願成立「
診所協會」
的各縣市醫師先進們可參考,其他細節再慢慢修正,也可向本會
提出,本會可以提供協助,輔導設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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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來函公告--主旨:檢送本署107年2月7日召開「兒童預防保健業務交流會議」會議記錄一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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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策會 開會通知單-開會事由:「107-108年度醫院及診所病人安全年度目標編修會議」
(106)0030號函 主旨:懇請財政部賦稅署調整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的費用率比照一般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之費用率!
衛福部來函公告--主旨:為評估施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項目十九至二十一項相關規定,請惠於107年2月7日前提供相關建議憑辦,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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