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政策
Monday, July 4, 2016
(105)0022號函 主旨:行文衛福部、健保署:為達成分級醫療、轉診制度目標,建請衛福部及中央健康保險署落實健保法第43條第1項定率制規定,不經轉診者部份負擔應予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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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來函公告--主旨:檢送本署107年2月7日召開「兒童預防保健業務交流會議」會議記錄一份,請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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