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政策
Wednesday, July 19, 2017
來函公告: 主旨-本部105年10月6日發布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9條附表(七)診所設置標準表,有關放射線設施應有「輻射偵檢器」一節,邇來頻有診所及醫學專業團體提出意見,為免造成實務執行困難,請貴局暫以輔導方式為之,本部將重新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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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健署來函公告--主旨:檢送本署107年2月7日召開「兒童預防保健業務交流會議」會議記錄一份,請查照。
檢視完整公文內容-請點閱此連結
醫策會 開會通知單-開會事由:「107-108年度醫院及診所病人安全年度目標編修會議」
衛福部來函公告--主旨:為檢討有關醫事人員越區支援報備至(非)醫療(事)機構執行業務之 事先報准方式,是否有修正之必要,請依附件格式填列意見,免備 文,於106年12月1日前逕寄至承辦人信箱(Mdhgf@mohw.gov.tw) 請查照。
(105)0010號函 主旨:惠請食藥署函釋藥品「分裝」定義,並請明示藥膏、藥水之調配並不需由「藥物製造工廠」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