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醫療政策
Wednesday, July 19, 2017
來函公告: 主旨-本部105年10月6日發布修正「醫療機構設置標準」第9條附表(七)診所設置標準表,有關放射線設施應有「輻射偵檢器」一節,邇來頻有診所及醫學專業團體提出意見,為免造成實務執行困難,請貴局暫以輔導方式為之,本部將重新檢討。
Newer Post
Older Post
Home
國健署來函公告--主旨:檢送本署107年2月7日召開「兒童預防保健業務交流會議」會議記錄一份,請查照。
檢視完整公文內容-請點閱此連結
醫策會 開會通知單-開會事由:「107-108年度醫院及診所病人安全年度目標編修會議」
(106)0030號函 主旨:懇請財政部賦稅署調整執行業務者費用標準,將醫療資源不足地區改善方案的費用率比照一般全民健康保險收入之費用率!
衛福部來函公告--主旨:為評估施行「特定醫療技術檢查檢驗醫療儀器施行或管理辦法」第二條附表項目十九至二十一項相關規定,請惠於107年2月7日前提供相關建議憑辦,請查照。
檢視完整公文內容-請點閱此連結